教工户口迁移须知

发布者:安全保卫部发布时间:2024-05-28浏览次数:247


教工户口迁移须知


一、户口迁入办理需准备材料及程序 (无报到证):


 1、引进人才合同。

 2、迁移人员迁出地最新的户口本。

 3、迁移所有人员身份证(夫妻需要结婚证、孩子需要出生证)。

 4、学校(明知楼108出具同意迁入证明。

 5、引进人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。

 6、市土管出具所有人(配偶和孩子)的无房证明。

首先,准备好1-5材料后,请到市民服务中心(金盖山路66号)土管窗口办理材料6无房证明,再到公安户籍窗口办理户口准迁入证明;第二步,拿着准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;第三步,拿迁出手续去市民中心户籍窗口落户,教工自行保管办理好的户籍页。联系电话:22191122219110


二、户口迁出办理需准备材料及程序

 1、到新落户单位开具户籍准入证明;

 2、户口页

 3、身份证

准备好以上材料后,请到市民服务中心(金盖山路66号)公安户籍窗口办理0572-2219110

湖州学院户籍联系人:金烁实159683305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