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规范校内交通秩序,确保校园畅通有序,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<浙江省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要求,现开展我校电动自行车统计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对象
教职工、外聘教师、学生、第三方人员等
二、统计时间
3月29日(本周五)16:30前
三、统计方法
请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
四、统计说明
1.如非各门店或者网上购买的新车,且无购车发票和合格证等材料视为二手车(网上购买的电动车请备注网购)。
2.是否国标车可参考合格证的车辆执行标准(执行标准GB17761-2018),若为湖州黄底黑字的牌照可视为新国标,若无其他佐证材料视为非国标。
3.电动平衡车、助力车,可不填写是否为新国标,是否新车和购买时间需填写请做好备注。
4.无牌照车辆,牌照颜色和号码可填写无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址:美食广场209
联系人:陈老师0572-2322606
保卫处处
2024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