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校电动自行车统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baoweichu发布时间:2024-03-28浏览次数:12
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
为进一步规范校内交通秩序,确保校园畅通有序,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<浙江省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要求,现开展我校电动自行车统计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统计对象

教职工、外聘教师、学生、第三方人员

二、统计时间

 329日(本周五)16:30

三、统计方法

请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

四、统计说明

1.如非各门店或者网上购买的新车,且无购车发票和合格证等材料视为二手车(网上购买的电动车请备注网购)。

2.是否国标车可参考合格证的车辆执行标准(执行标准GB17761-2018,若为湖州黄底黑字的牌照可视为新国标,若无其他佐证材料视为非国标。

3.电动平衡车、助力车,可不填写是否为新国标,是否新车和购买时间需填写请做好备注。

4.无牌照车辆,牌照颜色和号码可填写无

五、联系方式

地址:美食广场209  

联系人:陈老师0572-2322606







保卫处处

 20243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