疏散通道莫占用 别让生命“无路可走”!

发布者:安全保卫部发布时间:2025-03-31浏览次数:10

现实生活中您是否会

看到下面这样的情况


建筑物的疏散走道、疏散楼梯

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等

都是生活中常见的疏散通道

是关键时刻引导人们

向安全区域撤离的专用通道

应当时刻保持畅通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

第二十八条  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

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  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。



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


第二十八条  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,禁止堆放物品、锁闭出口、设置障碍物。禁止圈占、遮挡消火栓,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,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。